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跑步這回事,對我們家四個肉腳來說,是沒啥樂趣的,
頂多是路上風景美一些,或是補給站有一些好料的,
其他的就是一直堅持,像是苦行僧般,渴望著終點!
說是完賽的成就感,其實也就是證明別人做得到的,我們也能跑得完而已,
於是,從半馬跑到全馬,我們知道了1+1不等於2,
也知道了,跑步過程的痛苦,是1+1遠遠大於2很多的!
可是我們還是堅持著,
只是源於對健康的渴求,
因為我們知道~~~要活就要動!
如果,我們沒有辦法在6小時內無傷無痛輕鬆加愉快的跑完42.195公里,
那我們就是還不夠健康吧!
所以,
這場在台中清水的牛罵頭高美濕地馬,(沒來過的別被騙了,這場的路線壓根沒經過高美濕地,甚至連海邊都沒摸到,反而叫我們跑上鰲峰山,操得我不要不要的!)我們家報名3個全馬+1個半馬,再一次來積累我們的體力,也再一次來考驗我們的意志力!
結果,按照回終點順序排列,
女兒第58場半馬完成,
老婆第3次全馬殘念(她全部也才跑了6場全馬,就有一半沒跑完),
我的第15場全馬完成,
兒子的第6場全馬完成,
只看這個結果也值得鼓鼓掌的.
可是,
我女兒花了3小時28分鐘才跑完,比預定時間晚了半個多小時.
我老婆只跑了5公里,花了4個小時走回來一個殘念馬,實際距離只有21公里,
我兒子是我們家最年輕力壯的那個,結果花了6小時26分鐘回到終點,還是因為快被關門了,在急著下班的工作人員的示意下切了西瓜,實際只跑了40公里而已!
而我自己花了6小時23分跑完42.15公里,靠的是兩顆”普拿疼加強錠”壓下左膝的疼痛才能撐完的!
看完這個不同的結果,就會知道我為什麼說:
“跑步這回事,對我們家四個肉腳來說,是沒啥樂趣的!”
那為什麼還堅持跑步呢?
或者說跑跑10公里,頂多半馬21公里就好了,何苦折磨自己呢?
我也不知道,
也許是不甘心吧?
不甘心我們教育出的小孩只能平淡平庸平安的長大,
不甘心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,
不甘心憑什麼我們就跑不完全馬,
不甘心因為怕東怕西的就限制了小孩將來發展的可能性,
不甘心受限於我自己的恐懼與無能,
不甘心人生軌道只能照著其他人說的走,
就是不甘心吧?
有時候堅持這檔事,是要變個花樣,找到不同的理由說服自己的,
我們家就從跑完後開始找樂趣!
一家人都是肉腳的好處,就是可以互相鼓勵(或取笑)!
所以,我們在回家的路上開始比爛~~~
女兒前半馬還維持在9分速內,和我分開折返後,就是到處都痛了,又是膝蓋痛,又是腳底板痛的,所以跑跑走走的,花了將近2小時,跑完剩下的11公里,夠慢的!
我老婆說:她只跑了5公里,又走了16公里,跟著半馬路線回終點,就花了4小時,還一路上被誤認為是全馬的女總四,她只能尷尬的猛搖手,解釋她沒有跑完全程,而灰溜溜的從終點拱門旁溜進會場!聽到這裡時,我就取笑她是~”總是”跑不完的那個人!
輪到兒子說時,他先問我GPS手錶記錄里程是多少?我說我的手錶是42.15公里.他說他的只有40公里!我就說:難怪我還剩1公里多時,明明看他落後我約2公里,怎麼會只晚我3分鐘就回到終點,原來他快要被關門了,就被工作人員趕去切西瓜,少跑了最後沿著河堤的來回路程約2公里,而他自己還渾然不知,我又問他在34公里處,本來我已經快追上他了,結果在便利商店一右轉,就看不到他了,我以為他加速跑走了,可是一直追都追不到,這時,聽他說才知道,他蹲在路邊一間倉庫騎樓裡拉筋,而我一直將目光往遠處搜尋,反而忽略了近在眼前的他,可是他為什麼也沒有看到我呢?他說他是面朝裡面的,所以就……那為什麼要面朝裡面呢?他沒回答,我想他是不好意思被其他人看到吧?結果連我也被瞞過了,真是夠了!
我陪女兒跑到11公里處,全馬右轉半馬折返的分流點後,就吃了第一顆止痛藥,之後就一直維持著跑ㄧ段走一段的,到24公里忍不住痛,又吃了第二顆,這時已經跑到鰲峰山下,剩下的路程沒有爬坡了,我就準備用快走的走回去了,後來,止痛藥發揮效果,疼痛感減少後,我又可以慢慢跑起來,雖然左腳需要往外跨步,用內側著地來減少疼痛,跑起來姿勢有些怪異,但是,我也顧不得形象了,就一路追過兒子,跑回終點了!
果然!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!四個人半斤八兩,都是肉腳無誤!
在互相取笑中回到家,我們開始清點此行的戰利品,這次比上周的新社馬豐富多了!除了在會場無限量供應的熱炒麵和冰涼的愛玉及山粉圓外,我們總共帶回了四盒奶油小酥餅+四條運動毛巾+兩罐寶礦力+四瓶水+三包福壽麵條+三包泉和麵條+四個熊本熊微波餐盒+四套熊本熊叉匙組,可說是滿載而歸!
女兒尤其喜愛熊本熊餐盒和叉匙,馬上決定以後上學都要改帶它們去裝午餐吃!
清點完戰利品,接著是高潮戲了!
我們輪流比慘叫聲誰更淒厲些!
我們有一個容量40L的專用的泡腳桶,可以膝蓋以下完全泡進去,裡面裝滿8分滿的冷水,再加上冰袋冰塊,當疲累的雙腳伸進去的剎那,沒有人忍得住不慘叫的,當我老婆在泡腳時,我和女兒負責監督計時,避免她偷懶,不管她如何鬼叫著苦苦哀求,一定押(壓)著她泡滿15分鐘以上,然後,再換下一個人接受酷刑,而其他人負責監督!
總之,就是一個冤冤相報何時了的循環不已!
等忙完一切,該洗澡的,該洗衣服的,該吃飯的,該貼藥布的,該美白的,該電療的都完成後,就是比誰先睡著了!
裁判是我,
因為我要負責最後寫心得,記錄下這些點點滴滴,
原來,
吵雜混亂的家,又回歸正常寧靜的狀態,
就剩下我揉著多多(愛犬)的耳後根,
思考著,
暑假該報幾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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